关于举办第五届“闽理杯”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4-25点击数:

关于举办第五届“闽理杯”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定于 2019 年 4月至 6 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五届“闽理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勇闯会创驻华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

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

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

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活动时间

大赛分二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4月—2019年5月。

召开大赛启动推进大会,落实各项要求,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配各学院参赛数量,并由各学院组织师生团队利用时间深入社会,依据“四大参赛组别和五大参赛类别”,围绕经济、科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开展调研,确立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各学院于5月24号之前将初赛获奖项目推送至林老师邮箱:874016180@qq.com。每个学院6个名额。

第二阶段: 2019年5月——2019年6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其他信息等。填写完整后,点击“立即报名”。每个学院应组织参赛团队最低数额见附件3:最低参赛团队数。创新创业学院聘请资深导师分别在宝盖、蚶江校区开设讲座,围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商业策划书的撰写、PPT制作和路演表现能力等进行专场的演讲和培训。在此基础上由各学院按要求开展初赛,遴选和推荐项目团队参加学校决赛。决赛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5日,在数字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

五、组织机构

1、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承办,校办、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生处、实践教学中心、后勤处等协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永苍

   副主任:吴永年、许聪海、许栋梁、许树成、许为勇、郑力强、来永宝、叶良茂

成员:高建军、施少芳、许书烟、庄林议、卓为玲、林团胜、纪龙溪、江艺敏

3、各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党组织副书记、团委书记任副组长,专业教师和辅导员为成员的相应机构,并配备联络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的组织协调、上报工作,并于接到通知后第七个工作日内上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给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由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相关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参赛报名

报名流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学校层面宣传,各学院组织学院内部宣传动员——指导教师指导团队填写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各学院汇总初审(纸质材料+电子稿)——上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在第二阶段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在指定网站完成相关报名材料填报。

 九、评审要求(见附件2)

十、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金1500元+创新学分3分+获奖证书;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创新学分2分+获奖证书;三等奖8名,奖金500元+创新学分1分+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2项,奖金1500元。

附件:

1. “闽理杯”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 “闽理杯”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3.最低、重点参赛团队数名额分配


附件1

“闽理杯”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目名称


团队名称


项目

所属

行业

A.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B.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C.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D.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E.“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是否注册

注册时间

注册

类型

个体工商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其他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学历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团队成员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学历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创业导师

姓名

简介

(专业、学历、单位、职称或职务、创业经历或参与创业指导情况)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简介


(可另附页)


附件2

“闽理杯” 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创新性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40

团队情况

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30

商业性

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田野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25

带动就业前景

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5


附件3:

最低、重点参赛团队数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在校生人数

最低参赛团队数

重点培育团队数

1

光电与机电学院

1377

165

2

2

信息管理学院

1523

182

2

3

电子与电气学院

1212

145

2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985

198

2

5

外国语学院

496

49

1

6

体育学院

627

62

1

7

土木工程学院

2286

230

2

8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3198

319

2

9

财务与会计学院

1721

172

2

小计

14425

1185

1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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